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《宁夏回族自治区预判防控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实施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稿件来源: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
发布时间: 2021-04-09 12:05
为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,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厅、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制定了《宁夏回族自治区预判防控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实施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1.电子邮箱:361758231@qq.com。
2.通信地址: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 (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路80号),邮政编码:750001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宁夏回族自治区预判防控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实施办法”字样。
3. 联系人:杜修文电话:0951-5971019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。
附件:《宁夏回族自治区预判防控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实施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